吉首大学人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4:13
作者:
浏览: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吉大发〔2026〕37号)《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6〕1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暨爱民、周琴
组 员:尹宁、袁理、黄建胜、彭爽、苏文彪、卓洪峰、李格非、董祥玲、符毅、邹欢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尹宁
组 员:袁理、黄建胜、彭爽、卓洪峰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等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学生获得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6〕13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人文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8名。分别为历史学(师范)专业7名,哲学专业1名。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而受到处分,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制四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只舍不入);或主持获得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银、铜奖项目,或主持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项目者,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只舍不入);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外语要求由相关学院制定,其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备案。
四、工作安排
9月1日,学院拟定推免工作方案(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方案等)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月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学院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与反馈。
9月3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9月4日,学生向学院教务办提交整理好的申请材料。包括:1.推免生资格申请表,2.推免生候选人综合考核相关证明材料,3.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4.推免生候选人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5.推免生候选人学业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6.推免生候选人综合审核表,7.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鉴定表,8.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意见表。
9月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审核资料,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核思想品德。
9月6日,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推免生候选人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审核与答辩,将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提交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
9月8日,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吉首大学教务处;
(一)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二)推免生候选人综合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
(三)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
(四)推免生候选人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五)推免生候选人学业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
(六)推免生候选人综合审核表
(七)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鉴定表
(八)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意见表
(九)思想品德考核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及时传达。学院及时宣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
2.严格审核和考核。
(1)材料审核。学院列出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材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依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吉大发〔2026〕37号),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3)综合考核。学院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从学生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及创新创业成果,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严防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对于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及创新创业成果,学院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内公开答辩,严格审核鉴定与计分,做好全程录音录像与存底备查工作。
3.择优推荐。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占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经学校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在推免过程中如出现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推免工作资格等处理。
(四)加强诚信教育
学院加强推免生诚信教育,推免生录取后,如出现放弃推免资格参加统考或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放弃人数的50%扣减本学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
(五)其他
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吉首大学人文学院
2026年9月1日
【关闭】
